一、購買兒童意外保險的原因
兒童意外傷害事故在生活中時有發生。根據我國婦幼衛生項目的局部抽樣調查,意外傷害已成為0-14歲兒童的“第一殺手”。每年,我國每2個青少年中,就有1個會遭受一次以上的意外傷害。而一旦受傷嚴重,產生的醫療費用會給家庭帶來較大的經濟負擔。處于成長階段的孩子,一般來說自我保護意識還不強,擁有一份兒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擔將來可能發生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這里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人的生命價值難以確定,所以,同其他以生命為保險標的的產品相同,兒童意外保險的保險金額是在訂立保險合同時確定的。雖然不少家長愛子心切,想要投保高額保險,但考慮到孩子的不確定因素較多,北京、廣州、上海、深圳四地規定死亡保險金額不得高于10萬元,而其他地區最高死亡保額為5萬元。
二、引發兒童意外傷害的因素
引起兒童意外傷害的因素很多,像車禍、溺水、窒息、中毒、燒(燙)傷、跌落、動物咬傷、自殺或他殺等等。車禍是意外傷害的首位原因。車禍后果輕重不一,多見頭部受傷、骨折、內臟出血、休克、死亡;溺水以夏秋季、農忙時為多;燒、燙傷主要是因為失火、爐火、火柴、電器、電熨斗、電爐、熱水、熱油、蒸汽、爆竹、強堿(酸)等造成的。
中毒主要是誤服造成的,毒物有氟乙酰胺類滅鼠藥、有機磷農藥、魚膽及煤油、汽油等;隨著高層樓房逐年增多,陽臺、門窗、樓梯缺乏保護裝置,兒童墜落事故的發生有增多趨勢;吸人異物是窒息的主要原因,高危人群為0~4歲兒童,異物的種類繁多,以植物性異物占多數,如花生米、瓜子、果凍等,其他物品,如塑料插板、玩具零件、紐扣、筆帽乃至鐵釘、圖釘等;此外,也有因被子蓋住嬰兒面部造成窒息死亡的。
三、附加意外醫療保險更安心
比起意外導致殘疾、死亡來說,因意外導致的傷害更加頻繁。很多時候,孩子會因為自己的不小心而遭遇傷痛。這給家長帶來的不僅僅是心疼、自責,還有經濟上的額外負擔。
如果在意外傷害保險基礎上附加意外醫療保險,那么家長的經濟壓力會明顯減輕,也能為孩子的磕磕碰碰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當孩子因為意外事故需要入院治療、接收手術、住院或一般門急診治療時,附加意外醫療保險可以起到補償醫療費用的作用,彌補家長自付醫療費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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