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障的實現有賴于建立更公平、更好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已于2009年實施,目前覆蓋全國,使中國農民養老后享受國家包容性養老金,使他們的養老生活得到更有效的保障。這一制度的逐步完善,不僅對實現全民社會保障目標,而且對促進建立公平共享的收入分配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快速推進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國家對農民養老金的財政補貼是財政的直接轉移支付。由于農村老年人的低收入水平,公共財政向該群體的轉移支付是公平正義社會理念的直接體現。第二,提高農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有利于擴大消費,促進經濟發展。當個人繳費水平仍然很低時,制度覆蓋的人口越廣,養老金支付規模越大,經濟效應越明顯。
在實現制度的全面覆蓋之后,有必要在既定的發展目標下促進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和調整。充分發揮世界各國的優勢,借鑒發展社會保障體系的有益經驗。同時,必須根據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頂層設計和國情,規劃制度建設。目前,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更加注重保障公平。農村養老保險是惠及全體農村居民的制度安排。讓所有農村老年居民都能相對公平地享有養老保障,需要優化財政補助的方向和結構。國際上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通常做法,是根據生活成本和物價波動確定養老金的調整機制。美國、瑞典等發達國家就建立了完備的隨物價調整的養老金計發辦法。鑒于我國仍存在較大的地區差距,有必要因地制宜地發揮各級財政的作用,明確各級財政責任,建立公平合理的農民養老金待遇水平正常調整機制。
更加注重可持續性。2009年以來實施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國家養老,公共財政的大量投入是農村養老保險的重要財力保證。但應看到,我國農村老齡化程度較之城市更為嚴重,加上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遠落后于城市,進一步增加了農村老人獲得老年照料的成本。因而農民養老金的財政支出將會隨著制度覆蓋面擴大和農村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劇而大幅度增加,財政壓力不容忽視。合理分擔養老保險融資責任,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在加大公共財政投入的同時創新機制,使有關主體合理分擔養老保險融資責任,鼓勵農村居民為個人養老保險多繳費。
應更加重視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效率低下是制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健康發展的主要障礙。加強農村養老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服務網絡,提高農村養老保險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加快信息化建設,完善服務手段,提高養老繳費和繳費便利性。加快理順管理服務體系和機制,加強規范化管理和服務。積極探索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辦法,建立信息公開、業務透明的基金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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