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自己還活著,單位就不給發退休金。打個電話就知道我活著還是死了,為什么非要去開證明呢?25日,山東省煙臺市市民龍女士稱單位更改政策,要求退休職工每年向單位出具兩次不死證明,來證明自己活著,讓她覺得很不理解。
證明自己還活著?
龍女士今年55歲,2007年從山東省煙臺市市區一家單位退休。前一陣子,她接到單位通知,要求他們退休人員在每年的5月和11月向單位出具一個證明,來證明自己還活著,之后才給繼續辦理醫療保險和退休金等事宜,否則將停止發放退休金。
接到通知后,龍女士十分不解:單位給我打個電話不就知道了,為什么非要去開證明呢?龍女士說,她聯系了幾位和她一起退休的同事才知道,所謂的不死證明,其實就是去當地派出所開一張戶籍證明,來證明自己還活著。
因為人死后,派出所會注銷戶籍,能開出戶籍證明,就說明自己沒有去世。龍女士告訴記者,她和同事對此都十分反感,認為退休人員是死是活,完全可以通過單位調查證實,或者可以通過居委會調查。讓退休人員親自跑到公安機關去證明自己還活著,實屬荒唐。
針對龍女士的問題,記者聯系了其單位。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一件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退休人員去世后,有人借其名義領取養老金。這一做法并非只有我們單位一家,許多單位都這樣做。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的退休職工家屬對政策了解不清,不少退休職工的死亡信息不能及時上報,或被故意隱瞞,死亡職工家屬仍在領取養老金的現象時有發生。因為以前發生過不少退休人員家屬鉆空子,在退休人員死亡后仍冒領保險金的事,所以才對退休人員進行年審。
為了防止退休人員家屬冒領退休金
針對此事,記者咨詢了山東省煙臺市社保局,工作人員表示,為了防止退休人員家屬冒領退休金,才讓退休人員每年開戶籍證明。據了解,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年開具兩次戶籍證明,企業單位退休人員每年開一次證明。
有些退休人員年紀大了,不方便去派出所,現在我們正在通過其他方式來認證。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他們正準備施行一種新的認證方式,將比現在的這種方式更人性化。到時候可以讓社區調查退休人員,然后通過網絡傳給社保局,可以減少退休人員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最快今年就可以實現這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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