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發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社保經辦機構將于每年3月底免費為參保人發放權益記錄單。本市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與外地的居民養老險轉移“漫游”。
《經辦規程》明確,本市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轉到外地。如果外地尚未建立新農?;蛘叱擎偩用耩B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資金可以全部清算,返還給參保人。需要注意的是,已領取養老金且戶口遷移的老人,不再辦理保險關系的轉移,由原戶口所在經辦機構繼續發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年將定期對領取養老金人員進行資格認證。未在集中認證期限認證的,經辦機構將暫停支付養老金;老人本人或其親屬補辦資格認證手續后,符合領取資格的可恢復并補發養老金。
《經辦規程》還明確了躉交保險費的方法。本市戶籍人員延長繳費5年仍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外埠遷入人員到達領取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應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所辦理一次性躉繳手續補足差額年限保險費。按照規定,今后每年3月底前,社保經辦機構將為本區縣參保人員,打印上一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包括年底累計繳費情況、年度繳費情況等,并通過社保所免費發至參保人。
這次推行的養老險轉移政策,對于市民來說,無疑是一件樂事。政府頻頻出臺養老險改革政策,相信也是為了解決國民的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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