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共擁有3億多個家庭,不少家庭的生活品位、質量、檔次在不斷提升,財產積累已經相當雄厚。自購的商品房加上各具特色的高檔裝修,一套住房下來少則二三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珠寶首飾、手提電腦、鋼琴樂器、高級時裝等高檔消費品也紛紛走進了普通家庭,但相應的風險系數也隨之增大。居民除了平時注意自身安全、加強防范災情隱患以外,購買家庭財產保險不失為一種可靠的保障方式。
家財險4項發展
為適應形勢的發展和老百姓家庭財產劇增的要求,近幾年來,各家保險公司都一改過去低保額、低保費、窄責任的傳統家庭財產保險方式,立足中國實際,汲取國外經驗,,不斷創新服務方式,淘汰老險種,推出新險種,對保險金額、保障范圍、服務措施進行重新定位,老百姓一旦購買家庭財產保險,基本上可以免除后顧之憂。
保障范圍擴大
與傳統的家財保險相比,目前家財保險保障范圍大大拓展。過去的家財保險一般只保房屋和室內可以明確定價的自有財產,保險責任主要是水災、火災、失竊(附加)、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而新型家財保險條款規定,保險公司除負責過去傳統的保險單載明的責任以外,還承保包括室內裝潢以及現金、首飾、移動電話、手提電腦、古董、字畫、證券、甚至電腦軟件等流動性財產被盜、被搶,水暖管道爆裂,家庭住戶第三者責任損失以及租房費用損失。有的公司甚至將保險責任擴展到民眾騷亂、暴動和他人惡意破壞等。
除主險保單條款外,家庭財產保險的附加險種更是豐富多彩。如居民信用卡盜竊、門窗鎖被惡意破壞、傭人責任、外出旅行衣物行李、額外租房費用、租金收入損失、玻璃單獨破碎、清理殘骸費用、搬家損失、自行車責任、乘坐交通工具意外傷害等都在附加保險條款之列。
此外,還有經典家庭保險、房東綜合保險、租客綜合保險、假期旅行保險四合一保險拼盤。
保障金額提高
家財保險除保險責任擴大、附加險種增加以外,還具有保險金額大幅度提高的特點。過去家財險定額保單的最高保額規定不超過10萬元,也就是說老百姓最多只能為自己的家庭財產估價10萬元,獲賠時也以此為限。而近兩年推出的新型家財保險單不僅將這一最高限額提高到二三十萬元,有的保額甚至上百萬元直至取消上限,完全以家庭所擁有的財產估值。
投資功能增加
目前,家財險保障功能與投資功能兼備,除具有純保障功能以外,集保障性、儲蓄性、投資性于一身的投資型家財險種也不斷出現。投保之后被保險人不僅可以獲得足額的保險保障,同時投保人還能收回保障金本金。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