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就是買保障,購買保險一定要適合自己,才能保障得到正確的保險保障。消費者在購買保險之前一定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中途放棄投保只會給自己帶來重大的損失。
如果你購買的長期人身保險繳費方式是期交,則按合同約定按期如數繳納續期保險費,就以保證保單持續有效。但如果萬一碰到繳費困難,應該怎么辦呢?人壽專家建議可以考慮采取以下七種辦法。
(1)利用寬限期寬限期一般為60天,可以作為緩沖時間,用來籌措資金繳納保費。
(2)自動墊交保費有些長期人身險保單具有自動墊交保費條款,且投保時您可選擇此項功能,只要保單現金價值大于應交保費,就可由現金價值自動墊交保費。需要提醒的是在簽保單時,要仔細閱讀自動墊交保費這一欄的內容、咨詢它的涵義,并經認真考慮后選擇是否使用該條款。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由保險營銷員替自己選擇,以盡量避免簽約后不必要的麻煩。
(3)保單質押貸款有些保單具有保單質押貸款功能,可按此條款以壽險保單作為質押物向保險公司辦理貸款,繳納保費。
(4)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如投保滿2年以上,可以保單現金價值作為保險費,一次性購買對應金額的保障,可使原險種和期間不變,只是保險金額相應減少。
(5)減保即部分退保在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中途通知對方要求終止保險合同的行為。,可以降低保險金額,減少所繳保險費,這樣能緩解繳費壓力,擁有部分保險保障。
(6)失效與復效如果以上辦法均不成功,則保單效力將暫時中止(稱停效或失效)。此時,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賠付責任。但在兩年之內,您仍然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復效。保單復效不但可以維持原保單的現金價值,而且是按被保險人原來的年齡繼續繳費。因此,建議在重新具備繳費能力后,在兩年之內及時辦理復效,以便重新獲得保險保障。但如果被保險人身體狀況不佳,保險公司有可能拒絕復效,因此最好不要讓保單失效。
(7)退保這是下策,退保雖然是投保人的自由,但它會帶來很多不利后果。主要是失去了保障,保費有所損失,若今后重新投保,要按新的年齡和健康狀況收取更多的保費等。
據了解,對于長期壽險,第一年度的保單現金價值極少甚至為零,如果退保,退保手續費等于保戶所交保險費,投保人有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第二年度的保單現金價值為所交保險費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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