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自己的愛車買個保險,你不但要多掏錢,還不能享受相應權益。日前,北京車主許先生遇到了這樣一件煩心事他在購買新車后為車輛買商業保險時,保額須按照車輛購置價及車輛購置稅總額核算,可一旦出現車損,卻只按購車價格理賠。
據了解,許先生車款為162800元,購置稅13914.3元。因需要分期付款,他被告知須通過保險公司設在4s店里的代辦處購買機動車損失險、盜搶險等車輛商業保險。
許先生選擇投保公司后,看了保險代辦員出具的保單,發現車輛商業險的價格有些高。據代辦員解釋說,根據規定,保額按照車輛購置價格和購置稅的總和來核算。許先生認為這種計收保費的方式不合理,因為如果車輛一旦出了事故,無論是盜搶險還是車損險,保險公司只按車輛購置價格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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