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繳費標準設5個檔次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55元
隨著榮縣新農保試點工作正式啟動,榮縣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以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保。如今農民退休后領工資已不再是夢想。
筆者就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相關政策采訪了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鄧局長。據介紹:
5個繳費標準自主選擇
基金籌集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有條件的村集體可以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并對逐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繳費給予基本補貼,政府補貼進入個人賬戶。選擇繳費檔次100或200元,補貼為30元;繳費檔次300元,補貼為35元;繳費檔次400元,補貼為40元;繳費檔次500元,補貼為45元。對重度殘疾人參保由地方政府按最低標準代其繳納養老保險費,并給予相對應的政府補貼30元。
基礎養老金為每月55元
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財政補貼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參保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本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55元),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參保人員符合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的,應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享受新農保養老金待遇。新農保制度實施時,繳費和補繳按以下辦法處理: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在新農保制度開始實施之日起兩年內補繳的,給予相應的政府補貼;超過兩年補繳的,不享受政府補貼。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中斷繳費的,可以補繳中斷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費,但不享受政府補貼。參保人員只能享受一種養老保險待遇。對于重復享受新農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社保經辦機構原則上只認可其中標準較高的一份養老待遇,其他多領的養老待遇應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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