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布了《機動車輛商業保險示范條款(征求意見稿)》,其中最大的亮點在于多項保險公司免責條款有望取消。因為大部分購買全險的車主并不知道免責條款的存在,理所當然地認為全險即是全部損失均由保險公司賠付,所以當保險公司以免責為由拒賠時,往往會引發糾紛。為此,示范條款規定,對駕駛證失效或審驗未合格等爭議較大的責任免除條款進行刪除。
中保協相關人士表示,審驗不合格等并不意味著駕車風險加大,納入賠償范圍也合乎情理。同時,在各地都曾出現先投保上號牌的現象,只要保險公司承保就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責任免除條款一覽
駕駛證失效或審驗未合格;依照法律法規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不允許駕駛保險機動車的其他情況下駕車;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尚未核發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臨時移動證;改變使用性質未如實告知;發動機車架號同時變更;訴訟費、仲裁費;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墜落、倒塌、撞擊、泄漏造成的損失。
近年來,隨著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的增多,有關車險的官司也是層出不窮,其中無責免賠已經成為車險業的一大矛盾點。
在原車損險條款中,如果事故責任在第三方,那么依據按責賠付原則,保險公司根據責任的情況承擔不同的賠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無責的一方,如果對方沒買第三者責任險,他個人也沒錢賠付,或者對方跑了,找不到責任方,都會給無責一方的保險理賠帶來困難。而此次示范條款則取消了車損險按責賠付的原則,不管責任多少,保險公司都是100%賠償,然后保險公司再去代位追償,消費者可以得到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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