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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車險新規把原來14條免賠責任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保險責任大概是什么?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日前發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輛商業保險示范條款(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與現行車險條款相比,征求意見稿調整了車輛損失險承保、理賠方式,刪除了十余條免責條款,簡化了索賠資料,優化了條款條例。

梁某這次征求意見稿有什么亮點?

王某這次修改的亮點是擴大了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把原來14條免賠責任納入了保險責任范圍。比如在之前,如果駕駛證不在有效期內,保險公司完全有理由拒賠。現在只要你出現保險事故了,保險公司就要進行理賠。還有,如果車輛丟失了,原來若消費者沒有行駛本、駕駛本證件,沒有車鑰匙甚至都可以不賠,現在這一部分也放寬了。保險服務這一部分,本著有利于消費者、保護消費者,把責任進行了擴充。

梁某有一些消費者質疑我上了全險,你憑什么不賠我,全險不就是出了問題你全管嗎?

王某客戶上全險的時候,認為自己買得比較全,并不等于真正全了。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購買自己需要的保險。但其實這就是在賭,萬一贏了你就賺了,萬一賭輸了就不在全險范圍內。每個人不可能買進所有的保險條款,一般都撿主要的。消費者首先要買三者,因為開車過程中要對對方負責。

拿到保險條款,無論怎么忙,最好看一下它保什么,保了幾項責任。最后看一下責任免除條款,就像這次討論14條免除責任是什么,一定要看一下它的釋意,稍微看一下,就清楚保的是什么,不保的是什么,最后出了責任大家有據可查。

梁某有關這個征求意見稿,消費者的意見也并不統一,你是怎么看的?張某不管怎么講,有這個征求意見稿是一件好事。最起碼這件事對車主、對投保人,會往更有利的方面去發展。(本文人名均屬化名)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險知識之用;您所購買的產品保險利益等內容以保險合同載明為準。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本文標簽: 共同海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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