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認為,當前社會對養老保險制度雖然為大家提供了很多的保障,但是同時也存在諸多疑慮,首先是由于制度碎片化帶來的不公平待遇。例如,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城市養老保險制度都是以固定的年度方式支付的。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采取按工資總額與法定繳費率的乘積每月繳費一次的方式,兩者繳費的負擔存在很大差別,待遇支付采取財政定額補貼和個人賬戶累積額的一定比例之和發放,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采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累計額的一定比例之和發放,也存在較大差別。產生了三種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公平問題,短時期消除這種差別很困難。
其次是基本養老保險剩余基金和基本養老保險隱性債務補償基金缺乏規范有效的投資運行機制,使人們對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未來視而不見,健全的養老保險運行機制,包括收繳、支付、管理、投資運營都能規范和有效。其中投資運營機制事關養老保險收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如果在投資運營上取得突破,不僅增強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也會提振廣大養老保險參與者的信息,吸引更多的人參與到養老保險體系中來。
楊某表示,為了更好的適合社會的發展情況,最好是有一些養老保險的改革,當前最迫切的改革一是盡快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逐步與現有的城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結合,實現城市養老保險的統一和規范。二是盡快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余資金和彌補隱性債務籌資的投資運營機制,增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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