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航線導航欄開通兩周后,逐漸引起了市民朋友和部分保險公司的關注。在閱讀了我們之前的兩個案例后,一些市民的朋友給我們寫信說,在理賠過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問題。如果我們早點看到你的專欄,我們就不會有那么多麻煩了。而且一些保險公司的高管也打電話來說,你的專欄真的不錯,如果早點開張,會有很多不必要的索賠糾紛!
實際上,保險路線的導航部分希望成為公民和保險公司之間的橋梁,幫助人們清晰地購買保險。今天,我們仍然會向您介紹一個保險索賠的例子。有統計顯示,目前80%以上的保險拒賠案都是因沒有如實告知引起的?;蛟S你投保時一個小小的隱瞞,就會導致將來你失去索賠的權利。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我們一起來看一則具體的案例,首先一起來了解案例的一些基本情況:張先生于1999年4月投保長健醫療a20份,其中,重大疾病險保額10萬元,年繳保費600元。今年2月,他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并提供了某醫院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診斷證明,證明材料上顯示張先生僅住院1天,病史為1周。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在多所醫院仔細調查后,終于查出張先生早在1997年7月已被確診為慢性腎功能不全,雙腎中度萎縮。至此,該公司以投保人故意隱瞞病史,企圖騙取保險給付款為由,拒賠10萬元的保險金額。
理財周刊提醒
這個案子保險公司拒賠是有根據的。因為保險有一個古老的原則--最大誠信原則,這條原則具體到人身保險,就要求投保人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此外,《保險法》第17條第二款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因此,在購買保險時,不要故意隱瞞對保險合同有重大影響的事情,因為如果隱瞞一點,將來可能會失去索賠的權利。另外,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在投保一些健康險和人壽險時,很多人口頭告知了某些病史,但業務員因為自身利益,說你可以不填,結果事后被指隱瞞病情,卻無據反駁,最后只有被拒賠。要知道,法律上只認可書面記錄保險合同中的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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