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中斷后,可辦理相關的接續手續,符合條件的還可申請相關養老保險接續補貼。那么,小編就給大家詳細說一下養老保險中斷怎么辦的接續手續及補貼吧!
養老保險中斷怎么辦?
一、辦理接續養老保險手續:
中斷繳費嚴重影響中斷繳費人員切身利益,中斷繳費人員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后,從事個體或以其他靈活方式就業的,應盡快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一)接續養老保險流程
1、中斷繳費人員持公民身份證(戶口?。B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2、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接續保險登記表》、并與中斷繳費人員簽訂《接續保險三方委托繳費協議》。
3、中斷繳費人員持《接續保險登記表》、《接續保險三方委托繳費協議》、公民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開立個人銀行活期儲蓄帳戶,并存入足額存款。
4、代扣銀行根據《接續保險三方委托繳費協議》的約定,每月定期按照斷保人員的繳費標準扣款,并劃入社保經辦機構帳戶。
5、辦理了續保手續的中斷繳費人員可在每年五月末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領取上一年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了解個人繳費及帳戶結存情況。
小編溫馨提示
續保人員繳費標準每年4月調整一次,續保人員應注意及時到保障中心詢問或撥打勞動保障熱線12333咨詢,確保足額存款。
二、申請接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哪些人員可以享受接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按照濟勞社字[2007]78號文件等文件規定:原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含改制企業)的失業職工,截止2007年3月31日男滿50周歲且未滿60周歲(1957年3月31日前出生)、女滿40周歲且滿50周歲(1967年3月31日前出生)、先處于未充分就業狀態、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截止2007年3月底一直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
符合上述條件人員,在辦理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并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后(以下簡稱續保人員),可享受接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以下簡稱續保補貼)。
接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標準是什么?
續保補貼標準為續保人員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20%。按照濟政發[2007]3號、濟勞社字[2007]47號文件規定,2007繳費年度續保人員月繳費基數為1269元,應繳納額為253.8元,其中:財政月續保補貼50.8元,續保人員月繳納203元。以后年度標準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另行公布。
如何申領續保補貼?
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具體承辦續保補貼資格認證工作,續保人員可在每月125日持書面申請、公民身份證(戶口?。?、養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辦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認定有效期為一年,自每年4月(或認定次月)至次年3月。按照當月認定,次月享受的規定,2007年度續保補貼認定時間為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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