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保險行協草擬了《一年期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示范條款)征求意見稿》,明確將猝死列為除外責任。但一家保險公司在網店推出壓力山大意外險,并標榜為首款能對猝死進行理賠的保險。記者查看條款后得知,該保險并不能賠付所有的猝死,購買前仍需看清責任免除條款。
日前,一家保險公司在網店推出壓力山大意外險,主要針對廣告狂人、白衣天使、網店店主、媒體人士、莘莘學子、演藝明星等十大高危人群。年齡要求20歲到40歲之間,保險期限從30天到1年不等,保險費在16元到85元之間。
猝死累計可獲得保險金共計50萬元,其他原因導致的身故可獲得保險金1萬元。該款意外險特地加重了對猝死的賠付,不過對猝死的界定為突然發生的疾病,且在疾病發生后6小時內死亡。合同同時列明了不在保障范圍之內的六種猝死情況,如被保險人患精神疾病和先天性疾病、任何獲取移植器官或者捐獻器官的行為、化學污染、在合同生效前就已經存在的疾病和癥狀,以及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
客戶已有的疾病,或者是曾經患有的疾病引發的猝死,都不在賠付范圍內。該店的客服解釋道。記者了解到,該款保險并非首款能夠對猝死理賠的保險,一般的意外險雖不保猝死,但只要包含身故責任的壽險、兩全險,都能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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