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名為《榨干保險公司最后一滴血(有車一族看了免吃虧)》的帖子在網絡上熱傳,這篇文章深入淺出地解釋車險條款,并教了車主一些投保和索賠的小技巧。但是,其中一些鉆保險公司空子的做法值得商榷。
小事故不要理賠
在車輛事故中,最容易碰到的情況之一就是車燈破了,碰到這樣的情況未必要理賠-如果您的車在撞車時,打破了一個小燈,您該怎么辦呢?
按照車險條款,這個時候車主找保險公司,他絕對不敢不賠,但這個時候理賠未必劃算。一般來說,每輛車的全險大概在2500-5000元之間,如果在一年的保險期內沒有索賠,車主將在下一年投保時獲得10%的無賠款優待。帖子里提醒車主在這樣的情況下,就不要理賠了,其實不僅僅是車燈撞壞了車主自掏腰包劃算,只要維修費用低于全險價格10%的情況,車主都最好自己修。
精神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有些車主很不幸運,遇到了交通事故,而且把對方撞傷了,碰到這樣的事情,就要靠車險了。
如果在事故中車主負全責,法院判車主包賠對方的經濟損失、精神損失費、傷殘損失費那么該如何處理呢?在這樣的情況下,車主在賠償過程中還是有很多技巧的,不僅僅是一賠了之。首先,車主應該和對方家人商量,加大經濟損失賠償和傷殘損失賠償,盡量把精神賠償降到最低,沒有當然就更好了。
為什么呢?根據車險的有關條款,保險公司不是無條件地完全承擔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及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而條款明確規定,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為責任免除。所以無論法院判決被保險人是否應賠償精神損失,保險公司均不負責賠償。換句話說,別的保險公司都賠,精神損失可不管,所以,寧可多給對方點錢,也別答應精神賠償。
索賠要講究順序
如果撞車了,但不是車主的責任,而對方又不想賠錢,這時候可以找保險公司索賠嗎?當然是可以的,但必須先向第三方索賠,才有可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如果車主放棄了向第三方索賠的權利,而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不賠。因為您放棄了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同時也就放棄了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的權利。所以,一定要先找對方賠,最好是有法庭的強制執行未果的證明,然后就可以理直氣壯的找保險公司了。
年檢很重要
在丟車理賠中,看似容易忽視的年檢等細節,有時候就是關乎十幾萬元的賠償。帖子中提到有一車主丟失一愛車,已上全險,找保險公司索賠,未果,保險公司拒賠理由:到車管所查詢,此車未年檢。
保險公司所作所為十分合理,于保險合同條文也有根據:保險只對合格車輛生效,對于未年檢的車輛只能視為不合格車輛,就算您保養的再好也沒用,結果只能是丟了白丟,保險也上了白上,頂多退回保險現金價值。因此,該帖子提醒車主,車主千萬要按時年檢,切不可后延,否則,罰款事小,拒賠事大,此時即使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損失,也將由車主自己承擔,保險白買了。按時年檢,即使是最后一天,也不要延誤。
鉆空子風險大
在介紹了眾多投保、理賠的小技巧后,這位網友又透露了不少車險行業內慣用的鉆空子的方法,比如,車里的東西飛到了風擋上造成玻璃破裂,車主應該說:我的一個練過鐵頭功的朋友在剎車時撞碎了風擋。因為受車內物品的撞擊所受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如果車主開車將家人撞了,碰到這樣的情況,車主要找個不相干的人,說是他撞的。
對于這些做法,有關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一般來說,車主用這些方法去保險公司理賠,這些事故也往往能夠通過審核,但是,從保險原則來看,這些做法屬于騙保,一旦被查出來,投保人不但無法獲得賠償,還可能上黑名單,甚至負法律責任。提醒投保人,不要為了一個賠償,而背上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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