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養老保險費以職工的月工資總額為繳費工資,那么,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多少?職工和企業分別按何種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而繳費年限又是如何確定的呢?職工同時在兩地繳納養老保險,應如何辦理?
社會養老保險的適用范圍:基本養老保險適用于深圳地區的企業(包括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深圳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及其在本市注冊的職工,適用本市補充養老保險。
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的確定
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員工的月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工資。但當員工的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時,以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工資;當非本市戶籍員工的月工資總額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資。
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8%,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10%繳納。企業和員工應按月向市社保機構繳納養老保險費,員工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由所在企業代為扣繳。
深圳市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如何確定
1992年7月31日前調入本市的員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沒有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的年份除外)。
1996年7月1日以后調入本市的員工,超過市政府規定的調工調干年齡界限的,應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繳納后,其調入本市以前的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
安置到本市的復員、退伍、轉業軍人及部隊在編職工,其軍齡(工齡)計算連續工齡的,視為繳費年限(部隊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本市勞動、人事部門批準調入而在本市工作的人員(含將戶籍遷入本市的),其繳費年限按在本市實際繳交養老保險費的時間計算,未在本市繳費的工作時間不視為繳費年限,轉入的養老保險金存入個人帳戶。
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的處理辦法
職工不得同時參加兩個以上養老保險統籌區域的養老保險。職工多次參加養老保險的,應當選擇參加養老保險的地點之一。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居民憑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障機構的證明參加當地養老保險的,不再參加本市養老保險;參加本市養老保險的,其繳費主體按原繳費比例退還企業和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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