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強調生存或死亡的風險。壽險又可分為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年金保險。
(1)定期死亡壽險
定期死亡壽險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的死亡保險。保險期限通常為1年、5年、10年、20年或保障被保險人到達規定年齡時停止。這種保險不積累現金價值,所以壽險一般被認為沒有任何投資功能的純保險。
購買定期死亡壽險要考慮三個關鍵的因素:保險金額、保險費和期間的長短。保險市場上出售的定期死亡保險有許多種,均是這些三個參量的許多不同的組合。定期死亡壽險價格一般低廉,適合收入較低或者短期內承擔一項危險工作的人士購買。
(2)終身死亡壽險
終身死亡壽險提供被保險人終身的死亡保障,保險期間一般到被保險人年滿100周歲時止。無論被保險人在100周歲前何時死亡,受益人將獲得一筆保險金給付。如果被保險人生存到100歲時,保險公司給付被保險人一筆保險金。由于被保險人何時死亡,保險人均要支付保險金,所以終身死亡壽險有儲蓄性質,其價格在保險中是較高的。該保險有現金價值,有些保險公司的有些險種提供保險單貸款服務。
(3)兩全保險
兩全保險也稱生死合險或儲蓄保險,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還是被保險人到保險期滿時生存,保險公司均給付保險金。該保險是人壽保險中價格最貴的。
兩全保險可以提供老年退休基金,可以為遺屬提供生活費用,特殊情況下,可以作為投資工具、半強迫性儲蓄工具,或者可以作為個人借貸中的抵押品。
(4)年金保險
年金保險在約定期間或者被保險人的存續期間,保險人按照一定期限支付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年金保險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年金領取人的收入。純年金保險一般不保障被保險人的死亡風險,僅為被保險人因長壽造成的收入損失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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