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保的是全險,為啥出了事故還不給賠?”鞍山市民韓某最近遇到一件保險事故。記者采訪了解到,所謂“全險”只是代理人的一種簡單提法,而不是包賠一切。
韓某去年購買汽車時,按照4S店的提示辦理了“全險”。前段時間,韓哲倒車時與其他車發生了剮蹭,倒車鏡被刮掉了。向保險公司報險后,卻遭到了拒賠,這讓他十分不解。
對此,韓某承保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倒車鏡的單獨破損已被寫進了保險免責條款中。這一條款的制定,是為了應對某些修理廠的騙保行為。不僅如此,還有很多項目也不在“全險”之列。
記者近日走訪沈陽幾家保險公司得知道,其實并沒有所謂的汽車全險這個車險產品,這個保險產品只是保險代理人在對客戶介紹時的簡單提法。在業務人員口中的“全險”,指的是客戶投保的幾個險種可能涵蓋了常見的一些風險。比如對新車來說,代理人口中的“全險”一般包含: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車身劃痕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及不計免賠特約條款等。投保以上險種基本上能夠涵蓋交通事故中常見的風險,但是每個險種都會有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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