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1日17時30分,涪陵一家生產包裝袋的中外合資企業,縫紉工人彭女士下班后到公司專門為職工設置的浴室洗澡,因地面濕滑,并且有很深的積水,她走出浴室門時,一不小心摔傷。這種情況算不算工傷?
3月16日,武隆縣法院判決撤銷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保局做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并要求該局重新作出決定。
涪陵人社局辯稱,彭女士在下班后去洗澡,其行為不屬于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經實地察看生產車間,發現工作環境相當清潔,并有空調設備,工人進出工作車間需更換鞋套。因此,該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
法院認為,彭女士從事的工作接觸粉塵,工作后洗澡與此有密切聯系,并且是在公司專門為職工設置的浴室洗澡,應認定為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性工作,于情于理,也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而不能片面理解為其洗澡是處理個人衛生。
據此,法院認定彭女士洗澡受傷應當認定為工傷,遂判決撤銷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要求人社局重新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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