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分紅保險已經逐漸的受到了很多人的歡迎,它作為保險市場的第一大份額,一直是保險消費者投訴的“災區”,糾紛不斷。股利保險起源于歐洲和美國,最初旨在讓消費者分享保險公司更多的盈余,現在被“保險與否”。在購買股利保險時,消費者購買“權利”應注意哪些問題?
最近,中國保險業協會在北京舉辦了關于分紅保險消費者小費的研討會,并發表了關于中國保險協會分紅保險消費者小費的建議。相關內容涉及七個方面,圍繞在實踐中容易出現的誤區,容易理解。
例如,許多消費者傾向于比較他們的保險購買和銀行儲蓄。事實上,這基本上是兩回事,股利的計算年限和銀行利息的計算是完全不同的。建議書詳細解釋道:銀行存款利息的計算是以本金為基礎,乘以利率;而保險公司計算分紅金額并不是以投保人的本金投入為基礎來計算的,如1萬元的分紅險保費,要扣掉保險公司的開支、保險代理人的傭金等各項費用后(保險專業術語叫做“現金價值”),才用來計算分紅收益,這使得保險分紅的基數有著前期低,后期逐漸增高的特點。并且,在現金分紅和保額分紅不同的紅利領取方式下,分紅的計算也是區別的。
還有的消費者盲目退保,帶來不必要損失。建議書清晰地表示,幾乎所有的保險產品都有猶豫期退保條款,一般的保險產品的猶豫期為10天。消費者購買保險后,在保險合同成立后的10天內,可以無條件提出解除保險合同,要求全額退還保費。但當保險合同訂立后,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尤其是在前兩三年退保,將會面臨較大的損失。
與會專家媒體一致認為,對于分紅險的分紅來源、保險責任等方面,社會公眾仍然存在一些認知誤區,因而加強保險知識的普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建議在通過新聞媒體正確引導加強消費者對分紅險了解的基礎上,還應建立保單電話回訪等消費者權益保護性措施的行業標準,并對廣大保險從業人員進行系統性的行業培訓。
政協有關人員表示,幫助消費者正確理解和購買股利保險,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政協一項重要而不懈的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保障保險業的長遠利益。今后中保協還將組織召開有關研討活動,對與社會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保險產品開展專題研討。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