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大家都很關注,一方面是因為它是現在普及范圍非常廣的一種保險制度,另一方面是因為它與我們的利益息息相關。我們需要了解的就是各被保險單位:為了更好地執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延續暫行辦法》(國家發展辦公室第66號[2009]),促進用人單位和被保險人辦理手續。轉移和延續養老保險關系的費用,有關程序如下:
1、當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外地,當地被保險人被聘用的,原用人單位或者本人應當攜帶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資料到市社會保障機構申請。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費憑證。并持此證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養老保險關系。市社保經辦機構接到對方社保經辦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發給對方社保經辦機構,同時按國家規定轉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和部分統籌基金。
2、外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當地,外國被保險人在當地受雇的,應當先繳納保險費,然后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延續申請表》。外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市社保經辦機構對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予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手續。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2)男性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女性40周歲(含40周歲)以上,本地為該人員戶籍所在地;3)男性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女性40周歲(含40周歲)以上,本地為該人員最后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參保地;4)男性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女性40周歲(含40周歲)以上,有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文件。對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市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給對方社保經辦機構,待收到對方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的資金后,辦結有關轉接手續。對不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市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臨時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其養老保險關系繼續保留在原參保地。合肥市、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之間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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