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余杭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迎來了迄今為止最古老的人參護理員。住在余杭區東湖街道紅豐村,今年92歲的黃金老人自愿一次性繳納15年36216元的養老保險,本月開始,老人可以領取每月427.3元的養老金。盡管加入那些保護前民政局延長老年人生活的每月100元老年人生活補助金又得不到,但老人很高興,堅持想加入,自己跑勞保局于掛區辦理繳費加入保護手續,擁有直接參加養老保險,沒有使用幾年能夠把本金賺回來。
近年來,像金這樣因征地農轉非參加養老保險的人越來越多。隨著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廣泛宣傳,村民們開始意識到一次性領取征地安置補助費不如參加《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基本生活保障》一生領取養老金來得受益。南苑街道東湖村村民徐女士,今年62歲,2002年她辦理了征地農轉非手續并于當年參保。徐女士按當時的政策一次性繳納了15年養老保險費28404元,近年來,隨著養老金待遇的調整,她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已經由原來的327.3元提高到現在每月633.58元。吃透養老政策的徐女士,算了下賬,本金已經拿回,以后領取的養老金都是賺的。
近年來,余杭區征地農轉非人員參保意識不斷增強,辦理農轉非參保人數逐年增加。截至2008年3月底,余杭區因征地辦理農轉非人數為116039人,其中,符合享受政策優惠辦理養老保險(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的人數達8萬余人 ,參保率達到70%以上。
據悉,自2003年以來,余杭區對征地農轉非人員的養老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作了完善,參保對象擴大到全區所有年滿16周歲以上的征地農轉非人員、參保方式由一種擴大到四種第一種按正常繳費比例繳費;第二種按雙低繳費比例繳費;第三種按雙低標準一次性繳納15年養老保險費;第四種按養老基本生活保障參保繳費。被征地農民在辦理農轉非的前提下可自愿選擇其中一種參加養老保險。
此外,自今年1月1日起,《杭州市余杭區基本養老保障實施意見》正式實施。其中,涉及征地農業轉非農業聯保的人員有了新的規定,即原三種按雙低標準一次性繳納15年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將于今年6月30日取消;《意見》實施后,余杭區征地農業非農業人員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繳費標準由原來的2.4萬元提高到3萬元。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