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航空公司保險為了更好的進行管理往往是實行統一的行業指導條款,對于這一條款我們需要知道的就是保險費20元,保險金額40萬元。它涵蓋了從被保險人到達機場并通過安全檢查到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港口并離開航班門時發生的意外傷害。
截至2007年12月1日,中國保監會發布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不得以航空客運事故保險行業指導條款的名義銷售航空事故保險。保險公司可以自主開發新的航空事故保險產品,產品開發和定價權應當移交給保險公司。這意味著20元保40萬元的航意險已經成為過去。那么對于經常出差的商務人士該怎樣購買保險呢? 保險專家建議,不妨考慮選擇綜合性的交通意外險來完善自己的意外保障,而對于臨時出差購買航意險的消費者,專家提醒要注意核對保單的真偽,確保保單有效。
保監會針對航空保險,做出了一些政策的研究,即經過研究之后發布了相關的通知,通知表示在取消行業指導性條款之后,多家保險公司都對航意險進行了調整,或者提高了40萬元的保額,或者延長了保險的期限,但是也有的保險公司因為風險的問題取消了航意險的業務。
然而,對于經常出差的旅客來說,每次購買航空保險不僅微不足道,而且保修時間相對較短。因此,保險專家建議可以考慮綜合交通事故保險。因為,一方面,從保障范圍來看,綜合意外險相比航意險來說,保障范圍擴大,不僅僅限于飛機這一種交通工具,而是涵蓋了飛機、火車、輪船、汽車、地鐵等多種交通工具,保障更加全面;另一方面,從保障時間來看,相比航意險幾個小時或者有所延長至幾天的保障時間來看,綜合意外險從投保時開始計算保障期限可以達到一年的時間,更適合需要頻繁出差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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