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是現在非常受歡迎的保險,我們一起來看一則投保人壽保險的案例,案例基本情況:高先生是一家企業華東區的經理,常常要出差,所以他很早就在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了高額的意外保險。當我再向高先生推薦壽險產品時,他認為自己的保障已經足夠了。在我的再三勸說下,他才再為自己購買了一款保額為10萬元的定期壽險。
五年前的一個晚上,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晚上,在這個特殊的晚上高先生睡著了,再也沒有醒來。家庭成員迅速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但是,他們只從我們公司得到了10萬元的補償。高先生購買事故保險的公司根本不付錢。家屬們剛開始不能接受,他沒有任何病史,在睡覺過程中就死了,這難道還不算意外嗎?意外險怎么就不能賠呢?他們甚至還將那家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煞ㄔ鹤詈筮€是駁回了家屬申請賠付的訴求。法院之所以做出這樣的判定,就是因為猝死并非法律定義中的意外死亡。在《保險法》中,意外死亡需要同時具備四個要素: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性的死亡。而醫學上對猝死的解釋是:平時貌似健康的人,因潛在的自然疾病突然發作或惡化,而發生的急驟死亡。
因此,猝死通常被認為是由疾病引起的死亡。如果顧客購買了純事故保險,他就得不到賠償。而壽險產品包括定期壽險、終身壽險、雙向壽險等具有疾病死亡責任的壽險產品通常可以得到賠償。在此,我不得不提醒廣大市民,各類保險的功用都不相同,想要自身的風險屏障沒有缺失,就必須完整地做好保險規劃。只購買一份保險就萬事大吉的做法實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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