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基金記賬預期年化利率是如何確定的?需要參加哪些因素?個人賬戶儲存額的計算方法分哪兩種?個人賬戶儲存額的記賬預期年化利率是由各地確定還是由國家統一發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銀行的活期存款有沒有利息?
養老保險基金記賬預期年化利率的確定
養老保險基金記賬預期年化利率的確定主要參考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參考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確定;二是根據銀行的居民定期存款預期年化利率確定;三是按照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的實際預期年化收益確定。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在參考銀行同期存款預期年化利率的基礎上,適當考慮一些今后影響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的因素,如經濟發展水平和工資增長情況等。由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部分全部購買國債,因此,記賬預期年化利率給予優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銀行的活期存款,按居民3個月存期的預期年化利率計算利息。
記賬預期年化利率由誰確定?目前有兩種主張:
一種主張由各地確定;另一種主張由國家統一發布。前者的理由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工資水平差別很大,基金運營的回報率也不同,記賬預期年化利率無法統一;后者的理由是記賬預期年化利率為政策預期年化利率,個人賬戶實際是空賬,目的主要是保證職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在省級統籌或尚未實行省級統籌的條件下,實行全國統一的個人賬戶記賬預期年化利率比較困難,同時統一制度前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公布本地區的個人賬戶記賬預期年化利率。因此,在統一制度初期,個人賬戶儲存額的記賬預期年化利率,還是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同期銀行儲蓄預期年化利率,并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
按照原勞動部發布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的有關規定,個人賬戶儲存額有兩種計算方法,即年度計算法和月積數法。年度計算法--至本年底止個人賬戶儲存額在每個繳費年度結束后按年度計算。計算公式:至本年底止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上年底止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1+本年記賬預期年化利率)+個人賬戶本年記賬金額(1+本年記賬預期年化利率1.0831/2)月積數法--至本年底止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在一個繳費年度內按月計算。計算公式:至本年底止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上年底止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1+本年記賬預期年化利率)+本年記賬金額+本年記賬額利息其中:本年記賬額利息=本年記賬月積數本年記賬預期年化利率1/2本年記賬預期年化利率=[n月份記賬額(12-n+1)](n本年各記賬月份,且1n12)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