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了更加的能夠吸引到客戶,有很多的公司們采取了一些措施,其中就包括送保險。“送”保險已成為旅行社推銷旅游產品的常用促銷方式,但相關專家提醒游客,旅行社“送”的保險大多是指“旅行社責任險”,并非專門為游客投的“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
據記者了解,為了保障旅客們出行的安全,有一些措施是專門制定的來達到這一目標的,“旅行社責任險”是旅行社必須購買的法定險種,是指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因自身的疏忽或過失,造成其接待的境內外游客遭受經濟損失而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那么旅行保險的范圍應該怎么確定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工作人員怎么說,“如果游客在旅行社規定的時間、區域外或自主選擇其他游樂項目時出現意外,則不屬于‘旅行社責任險’賠償范圍?!焙艉秃铺厥心沁_慕旅行社導游薩仁說。
據介紹,“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由游客自愿購買,保險期限多為幾天,通常1元保費對應1萬元的保額。業內人士建議,游客跟團出游時,在旅行社購買每份10元-20元的“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最劃算。
同時,提醒游客,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需要了解的就是一定要注意一些合同的內容,在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時,必須確認旅行社“投保”了哪些保險,并且保險需要及時,所以在保險被撤銷之前考慮還為時過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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