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員工養老保險多是由公司和個人共同繳納,但是有可能因為公司或個人的變故,發生復雜的情況。
市民李先生日前前往相關部門想辦理個人養老保險,卻被告知由于李先生有單位,所以他個人不可以交。但實際情況是李先生的單位早已名存實亡,沒有錢再為“在職不在崗”的職工們繳納養老保險金,眼看著還有幾個月養老保險金就需“自理”了,李先生急了,他怕到時候一耽擱,保險繳存脫節了該如何是好呢?
他所在的單位是國營企業,但由于單位經濟效益不好,2001年該企業便已名存實亡了。于是李先生便只能從單位出來自謀職業,但卻并沒有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所以這些年李先生的養老保險也是一直由單位在幫他繳存,但原單位給他們交納的養老保險金截止到今年年底,近日,李先生去相關部門咨詢來年養老保險金如何交納,卻被告知由于他與原單位勞動合同沒解除,他個人不可以單獨交。
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科證實,李先生的單位雖然已經名存實亡,畢竟雇傭關系還在,養老保險金理應由單位繳納,李先生想個人自理,前提是必須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但他目前還不想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雖然單位只剩了幾個人“撐”門面了,但形式上還在,如果現在解除雇傭關系,萬一以后單位改制,有什么優惠政策他就享受不到了。無論如何,養老保險以后還得買,至于怎么辦,他一時也拿不定主意,還得跟以前的工友們合計合計,再做決定。
因為員工的工作變動或者公司發生問題,就會給員工養老保險帶來新的變動,但目前的社保手續限制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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