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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保險補繳,個人養老保險如何補交?

我從去年從原單位出來后就沒上養老保險,檔案放在勞動局,現在這個單位要給我上保險,請問我能個人補繳前一年的養老保險嗎???如果不補的話,會對我以后拿養老金有影響嗎?我是天津的!聽說去年可以不用連續上養老保險了,是這樣的嗎?

可以補交,特別是今年,國家規定今年補繳可以免欠費部分的滯納金。你可以到你當地的社會保障局去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下:

第十九條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后,按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保險費滿十五年的,從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為止。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視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第二十一條1998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其退休后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按照以下規定的月標準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

(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計發月數按照國家規定,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在按照前款規定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仍然按照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

第二十二條本條例實施之日起,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十五年的,職工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險知識之用;您所購買的產品保險利益等內容以保險合同載明為準。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本文標簽: 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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