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司是否會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障保險已經成為了人們找工作的其中一項條件之一。如今的人們保險意識都越來越強了,也知道用保險來規避未來的風險和保障自己的生活,然而自己購買保險的話負擔比較大,所以就會在找工作的時候將公司是否會為自己購買保險作為條件而考慮進去。
由于社保每月交費很高,很多用人單位購買商業團體意外險代替社保。那么,什么是團體意外傷害險?團體意外險應如何賠償?賠償款是屬于用人單位還是受傷職工?
什么是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就是指的團體意外險,團意險,是一種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形式,而其保險責任、給付方式則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一般是指企業作為投保人,員工作為被保險人,統一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其保險責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意外住院津貼等。也可額外附加重大疾病等。
理賠計算
一般意外險主要是意外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兩項責任,有些還帶有意外住院津貼醫療保險。
一、保障范圍
意外傷害醫療保的是意外醫療的費用
意外傷害保的是意外傷殘或死亡;
意外津貼保的是因意外住院按天數給付保險金。
二、計算公式
意外醫療保險:超過限額的按限額賠償,沒超過限額的按實際醫療費扣除非社保藥賠償,一般意外醫療保險限額為1萬、2萬、5萬,具體看保單保險金額。
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殘疾比例(10%—100%)
殘疾比例是司法鑒定所按照《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進行鑒定,鑒定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與人身保險傷殘程度等級相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分為十檔,傷殘程度第一級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為100%,傷殘程度第十級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為10%,每級相差10%。
意外津貼醫療保險=保單約定金額×住院天數
【解析】
在實踐中一般醫療費由單位墊付,那意外險賠償的醫療費應賠償給單位,但傷殘賠償則是賠償給受傷職工的,意外險的傷殘賠償不能沖減工傷賠償款,也就是傷者既可以得到工傷賠償款也可以得到意外險的傷殘賠償。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