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普遍保險的潛在風險,京滬保險監督管理局最近發布了一份保險單提醒市民在購買這種保險時應注意控制風險。目前,廣州的全民保險市場沒有變化。但據廣東省保險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士透露,全能保險公司的管理已得到加強,采取防范措施。
在北京和上海,全民壽險的銷售出現了反常。在上海,今年前三季度,上海16家壽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呈現井噴式增長趨勢,達到11.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57.69%。對于投保人來說,在銷售旺盛的背后,保險代理人誤導投保人。
陳先生接到一個保險代理人的電話,要推銷全民壽險。該代理人說,全民保險具有兩種功能:風險防范和預期年投資回報,并一再強調,所繳保費的預期年回報不應低于2.5%,高于一年期銀行的預期年利率和不征收利息。平時忙于工作無暇理財的陳先生便買了一份萬能險,三個月后陳先生發現,賬戶里不僅原來所繳的保費少了一部分,而且還得知只有投資賬戶資金才是投資預期年化收益的本金,而并非所有保費。
陳先生以保險代理人誤導自己為由要求退保,但又拿不出證據,只能自認倒霉。像陳先生這樣的遭遇并非少數。為提前規避風險,上海保監局通過投保提示向市民發出預警消費者購買該險種時,一定要弄明白保障賬戶和投資賬戶的意義,搞清楚投資預期年化收益并非來自所有保費而是僅僅由投資賬戶資金產生。
加強監控廣州萬能險
盡管廣州萬能險市場暫未出現異常,但是,目前萬能險在廣州不少保險公司的新單保費收入中所占比例高達五六成。業內人士表示,對保險公司來說,萬能險雖然是短期內拉升業績的利器,但由于產品復雜,在銷售過程中容易出現代理人誤導投保人的情況。此外,由于對于萬能險,保險公司普遍有1.75%-2.5%的保底預期年化利率承諾,因此萬能險如果在保費進賬中占比過高,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令人擔憂。
正因如此,目前廣東省保監局已經向各保險公司轉發保監會相關文件,祭出三項舉措:其一,加強對萬能險宣傳材料的管理。萬能險宣傳材料必須由保險公司總公司或授權省級公司統一印制,個人不得擅自印刷宣傳材料;其二,營業場所必須懸掛風險標識,如提示投保人賬戶價值如何計算,同時要有明顯字樣顯示,保險公司設定的萬能險的中高低預期年化收益是一種假設,而非預訂;其三,要求保險公司對萬能險客戶明確,在猶豫期內他們可以退保,同時保險公司在此期間要對客戶100%回訪。
買萬能險應控制風險
不能將萬能險產品與銀行儲蓄、國債等簡單地進行比較,更不能將萬能險產品視作銀行儲蓄的替代品。保險專家表示。萬能型保險產品回報主要由保險公司的投資情況決定,超過最低保證預期年化利率以上的預期年化收益具有不確定性。專家建議,購買萬能險應從三方面控制風險。
投保前,投保人應向營銷員或銀行銷售網點索取并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和產品說明書,了解準備購買的產品的保障范圍是否能滿足自己的需要。投保人繳納的保險費并非全部用于投資增值,而是要扣除風險保障費用和公司的經營管理費用。因此要注意理解萬能保險產品最低保證預期年化利率或結算預期年化利率的計算基礎,不要把已繳納的全部保費作為基礎簡單套算最終預期年化收益。
另外,萬能險產品說明書或保險利益測算書中,超過最低保證預期年化利率以上的測算數字只是對未來預期年化收益的假設,不能作為對未來實際預期年化收益的保證。投保人不要盲目信賴銷售人員的解釋和產品說明書之外的其他宣傳材料。
此外,大多數通用人壽保險產品都有長期性。保險費分期繳納的,被保險人應當確認有充足穩定的財力支付。長期持有全能保險產品可能產生更好的回報,但短期的中途放棄將導致某些損失。萬能型保險產品都規定有猶豫期(收到并書面簽收保險單起的10日內)。在猶豫期內退保,可以取回已繳納保費。如果是通過銀行或郵政儲蓄等渠道購買的萬能保險產品,應當知道其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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