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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壽險五“特權”,壽險注意事項

  購買人壽保險的人應該注意一些什么問題呢?我們需要了解的就是購買人壽保險的人可以在發生保險事故后向保險公司索賠,并告訴你有五項特別權利可以行使。第一項可以申請減價付款。

  在支付期間,被保險人不想由于各種原因繼續支付保險費,但仍想維持保險合同的有效性,因此他可以隨時隨地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使用該權利。

  保險公司將根據保單的現金價值計算相應的保險金額。合同雖已減少,但仍有效。二是在保險利益的范圍內,被保險人可以發生變化。只要原投保人和轉投保人雙方書面同意,向保險公司申請辦理手續,被保險人可以取得該權利。

  如:父母給孩子投保險,后來孩子結婚了,希望自己作為自己的投保人,只要孩子和父母都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并向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有這樣一個案例,父親為孩子投保,離婚后孩子判給了母親撫養,父親由此拒絕繼續繳納保險費,也未辦理投保人轉換的手續,導致保險合同失效。當孩子發生保險事故,需要理賠時,自然也未能得到賠付。

  第三項投保人可以以保單做擔保,向保險公司申請貸款

  投保人急需現金周轉時,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保單貸款″。不過,要受一些條件限制:保險合同必須規定是可貸款的;貸款金額不得超過一定的現金價值;若被保險人已滿十八周歲,還要得到他的認可。

  第四項投保人有權隨時變更受益人

  只要新的受益人在保險利益的范圍之內,并且得到成年的被保險人同意,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即可辦理。

  第五項可以申請保單復效

  在保險合同失效的兩年之內,如果被保險人身體狀況沒發生任何不良變化,投保人愿意補足應繳的保險費,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恢復原保險合同的功效,經保險公司審核同意后可復效。

  此外,在購買保險后,人們還可以享受保險公司提供的各種服務,如詢問保險利益、重新簽發合同、改變聯系方式、提高和降低保險金額、改變附加保險等。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險知識之用;您所購買的產品保險利益等內容以保險合同載明為準。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本文標簽: 投保 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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