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職工如何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呢?本文將針對網友提出的問題一一做出解答。
一、原國有企業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怎樣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答:已解除勞動關系的原企業職工也必須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與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已解除勞動關系的原統籌企業職工,只要本人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原視同繳費年限可合并計算為累計繳費年限,不繼續繳費的,每少繳一年,則核減其視同繳費年限的20%,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又被新企業聘用的,職工本人一律按新企業的繳費標準繳費。
新企業也必須按規定為職工按時足額繳費:其他個人既可按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職工標準繳費,也可按湘地稅發[2000]95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職工標準繳費,還可按市人民政府[1999]1號令規定的城鎮個體工商戶標準繳費。
二、職工失業期間不續繳養老保險費的如何處理原個人帳戶?
答:職工失業期間如果不繳費就不計算繳費年限,但原個人帳戶予以保留,照常計息,失業期間已達到保險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可辦理退休并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失業期間已達到退休年齡但累計繳費年限未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連本帶息一次性退保,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失業期間未達退休年齡的再就業后必須繼續繳費。
三、參保國有、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達到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有哪些?
答:1、累計繳費年限已滿15年。2、男年滿60歲(特殊工種年滿55歲),女干部年滿55歲(特殊工種年滿50歲),女職工年滿50歲(特殊工種年滿45歲)。
四、何為累計繳費年限?
答:1996年1月1日前統籌企業職工按國家政策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1996年1月1日后職工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齡為實際繳費年限,二者合并計算為累計繳費年限作為職工退休時計算基本養老金的依據。
五、怎樣理解個人帳戶?以及職工死亡或調動時如何處理個人帳戶?
答:個人帳戶是記錄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單位繳費中按規定劃入職工個人名下部分的帳戶,是計算職工退休時基本養老金中的個人帳戶養老金的依據。個人帳戶的記帳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1%,由個人的全部繳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部分兩部分組成,目前職工個人繳費為8%,其余3%從單位繳費中劃入。
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均按銀行同期存款預期年化利率記息。個人帳戶包括當年的繳費本金、當年繳費本金生成的利息、歷年累計個人帳戶儲存額生成的利息。另外:個人帳戶只用與個人養老,不能提前支?。÷毠ふ{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
職工或退休職工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因此,個人帳戶是職工個人的終身銀行存折;職工個人無論繳納多少基本養老保險費連本帶息是屬于職工個人自己的;職工個人的繳費工資越高,則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企業繳費就越多,否則就少。
六、基本養老保險與人壽保險的區別是什么?
答:(1)保險的性質不同。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屬于政府行為:人壽保險是商業行為,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是自愿的契約關系。
(2)目的不同。
基本養老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其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發展;人壽保險的根本目的則是獲取利潤,只是在此前提下給投保人以經濟補償。
(3)資金來源不同。
基本養老保險有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三者分擔;人壽保險完全由投保人負擔。
(4)政府承擔的責任不同。
基本養老保險是公民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政府對養老保險承擔最終的兜底責任:人壽保險則受市場竟爭機制制約,政府主要依法對人壽保險進行監督,保護投保人的利益。
注:若國家或省有新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出臺,從其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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