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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庭財產保險之前務必要了解以下事項,家庭財產保險投保之前你所要知道的

隨著人們風險意識的提高,不少家庭都把保險放在了理財的重要位置,但大多數人都不知道該如何選擇。以家庭為單位買保險,人和財產都很重要。既要保障家庭成員的健康安全,也要給予家庭的財產一份呵護。

什么是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其實是個廣義的概念。以物質形態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的,包括我們今天要說的家庭財產保險,還有飛機、車船、廠房設備等。以非物質形態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的,通常是指各種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比如公眾責任、產品責任、雇主責任、職業責任保險等。

購買家庭財產保險前,務必要了解以下事項

1.家庭財產保險不是什么都保

在投保家財險的時候要注意,家財險有一部分屬于不可保財產。像房屋、家具、家用電器、家庭文體用具、室內裝潢、衣服等可以判定實際價值的用品,一般都屬于可投保范圍。

而金銀珠寶、古幣、古玩字畫、藝術品等實際價值不易確定的財產,想投保,必須由專門的鑒定人員作出鑒定,經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特別約定后才能作為保險標的。另外,有些財產,比如現金、持有的有價證券、票證、賬冊、技術資料、電腦軟件及資料等,屬于不可保財產。

2.不要超額投保

家財險是按照補償性原則來進行賠付的,賠付時根據投保額和財產價值的低者進行賠償。因此,即使超額投保,保險公司也不給賠償。所以我們在投保家財險時,應確定可作為保障的家庭財產總價值,保額不要超出財產的實際價值,否則咱就得白白的多交保費。

舉個例子:張三家因為鄰居家起火,導致自家的房屋和家具部分受損,經過評估,一共造成了8萬元的實際損失,如果張三有一份保額為20萬元的家財險,那他也只能獲得最多8萬元的賠償。

3.不要多處投保

看了上面那個例子,聰明的你是不是想到了,既然只能賠償最低的實際損失,那我就再找一家保險公司再買一份家財險,到時候不就能得著雙份兒的賠償金了嗎?話說買的沒有賣的精,即使你買了雙份兒家財險,當財產發生損失時,兩家保險公司也只是分攤財產的實際損失,投保人得不到任何額外的好處,所以重復保險是不可以的,還是別花冤枉錢了。

4.防火防水不防盜

通常,家庭財產險只承擔兩種情形造成的損失,一種是自然災害,比如地震、洪水等;另一種是意外事故,比如鄰居家漏水、著火殃及到自家。但令筆者費解的是,如果家里進賊,財產被偷,貌似不是財產綜合險的責任范圍,保險公司是不會給投保人賠償的!所以如果你家附近治安不好,總有小偷出沒,最好給財產再添一份盜竊附加險。

是否購買,還得家庭經濟實力做決定

有人說,購買家財險的都是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家庭,的確如此。家庭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的,我們就得秉承著“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先把人身保險配置齊全。對于有一定經濟基礎的家庭,可以在購買人身保險的同時,再考慮為家庭財產買份保險。但要注意上面提到的保障范圍,以及不能重復投保和超額投保。即使購買了家財險,我們一年的保費支出也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即5%~15%之間。

家庭財產險種類多,到底選擇哪一種?

常見的家庭財產保險有家庭財產綜合險、家庭財產附加險、家庭財產兩全險這三種。筆者建議,對于大多數的家庭而言,購買綜合險和附加險就足夠用了,兩全險由于具備返還性,所以保費高,不推薦。

我們在購買家庭財產綜合險后,還應根據自家的特殊需求,額外購買一些比如盜搶險、家用電器用電安全險、現金、金銀珠寶盜搶險、信用卡盜竊損失險、門窗鎖惡意破壞損失險等附加險。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險知識之用;您所購買的產品保險利益等內容以保險合同載明為準。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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