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指由于傷病等原因在人體上遺留的固定癥狀,并影響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通常導致殘疾的原因有先天性的殘障、后天疾病遺留、意外傷害遺留。收入保障保險對先天性的殘疾不給付保險金,并規定只有滿足保單載明的全殘時,才可以給付保險金。
(1)完全殘廢
完全殘廢一般指永久喪失全部勞動能力,不能參加工作(原來的工作或任何新工作)以獲得工資收入。
全部殘廢給付金額一般比殘廢前的收入少一些,經常是原收入的75%~80%。
(2)部分殘廢
部分殘廢是與全部殘廢的相對而言,是指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如果我們把全部殘廢認為是全部的收入損失,部分殘廢則意味著被保險人還能進行一些有收入的其他職業,保險人給付的將是全部殘廢給付的一部分。
部分殘廢給付=全部殘廢給付*(殘廢前的收入-殘廢后收入)/殘廢前的收入
(3)其他給付類型
收入補償保險是對被保險人的收入損失進行有效的補償,通常因條件的不同而具有不同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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