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簡稱企業保護)比較,本保險的覆蓋范圍相對狹窄,南京成立的保護一個系統自1994年以來,到現在加入保護單位已經有了近1000人,參保人員4萬人,離開退休人員1萬人。即將實行的東西從參保對象、繳費方式、繳費基數等方面作新的調整,與《實施辦法》相配套的具體細則也將于近期出臺。
參保范圍限定四類人員
新政: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具有機關或事業單位法人身份、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會計制度的單位(以下簡稱繳費單位),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繳費單位中的下列機關事業編制內人員(以下簡稱繳費個人),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自收自支、部分由財政供款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國家機關中的合同制工人,全部由財政供款事業單位中的聘用合同制干部、合同制工人;其他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條件的人員;還有符合參保條件的在寧部屬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駐寧部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聘用合同制干部、合同制工人,可按本辦法有關規定,參加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解讀:目前南京事保的參保人員范圍比較粗線條,也含糊不清,除了南京市、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國家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非在職聘用干部和合同制職工外,還包括計劃內臨時工。而此次改革,則強調參保對象必須是機關事業編制內人員。
繳費比例將向企保看齊
新政:繳費單位按應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22% 的繳費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后適時降低為21%;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基數5%的繳費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后逐步提高,最高不超過8%.繳費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離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
解讀:目前,對于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來說,參保單位、個人分別按職工工資收入的23%、4%繳費。對于退休職工,單位仍需按23%繳費,個人不繳。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近的一項調查,目前企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養老金與退休前工資收入之比)平均水平在80%左右,而事保退休人員的替代率平均水平在90%95%之間。為了縮小這種差距,今后事保與企保將逐步接軌,首先將逐步統一繳費比例。
繳費基數有了大調整
新政: 繳費個人以本人工資收入(按國家政策和統計部門工資總額統計的口徑)為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繳費單位應以參保繳費個人的繳費基數總額和離退休費用總額兩項之和為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繳費個人的工資收入超過本人檔案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個人的工資收入低于本人檔案工資的,以本人檔案工資為繳費基數。
解讀: 今后,與企保一樣,參加事保人員的繳費基數將包含了其所有的收入,包括獎金、補貼、加班費和各項補貼。
鏈接:三類事業單位可補辦參保手續
從6月1日起, 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而未參加的單位和個人,應按以下規定補辦參保手續:1994年前成立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應從1994年1月1日起參加養老保險;1994年后成立的,應從成立之日起參加養老保險。1996年前成立的部分由財政供款事業單位,應從1996年1月1日起參加養老保險;1996年后成立的,應從成立之日起參加養老保險。聘用合同制干部、合同制工人,應從其參加工作之日起參加養老保險。
單位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時,應當按照銀行同期居民儲蓄存款一年期預計年化利率計息。離退休人員下個月從單位補辦養老保險手續,領取養老保險繳費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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