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的意外事故,以致死亡、身體殘疾、支付醫療費用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賠付條件它至少包含三個條件
一是有客觀的事故發生,而且是不可預料、不可控制、非受害者所愿的;二是被保險人身體或生命所遭受的傷害是客觀的、看得見的;三是意外事故屬于保險合同范圍內的,是傷害被保險人身體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說是近因。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共同構成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成立的條件。
賠償范圍
一、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二、殘廢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給付殘廢保險金。三、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給付醫療保險金。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四、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保障項目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主要保障項目有1.基本保障項目①死亡給付。死亡是指機體生命活動和新陳代謝的終止。在法律上發生效力的死亡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證實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當意外事故發生致使被保險人死亡的,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滿四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②殘疾給付。這里的殘疾也包括兩種意思一是人體組織的永久性殘缺(或稱缺損)。鈿肢體斷離等;二是人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永久喪失,如喪失視覺、聽覺、嗅覺、語言機能,運動障礙等。當意外事故發生致使被保險人身體殘疾的,保險人給付殘疾保險金。2.附加保障項目喪葬給付和遺囑生活費給付等,這是由死亡給付派生而來;醫療費給付和誤工給付等,這是由殘疾給付派生而來。
下面我們逐一了解各款意外險的保障范圍。一年期綜合意外保險意外身故/殘疾/燒燙傷因意外傷害事故身故/殘疾/燒燙傷,給付意外身故/殘疾/燒燙傷保險金;意外傷害醫療因意外傷害事故需門診或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就其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實際支出的按照當地社會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定可報銷的、必要的、合理的醫療費用超過人民幣100元的部分給付醫療保險金;住院誤工津貼因意外傷害事故入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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