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消費者任先生向本報反映,在汽車銷售店買了一輛長安福特蒙迪歐——送贏了,已經付清了錢,但以后去取車時,銷售人員卻要求其購買汽車保險,否則不能給發票。世界上有這樣不合理的需求嗎?記者對此事展開了調查。
消費者 已付購車費用 為何不出具發票?
任先生反映,上個月在上海九華福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舊車置換方式購買了一款長安福特蒙迪歐-致勝車型,支付了21.98萬元并簽訂了相應的購車合同。而當他11月底前去提車時,銷售人員卻表示,不能給予任先生購車發票,要求其在九華福特購買車險才能將發票交給任先生。
對此,任先生感到非常不理解。我明明已經支付了購車的費用,為什么不給我出具購車發票?沒有發票如何辦理其他相關手續?隨后,任先生又與經銷商進行了多次交涉,但最終也只拿到了經銷商給予的購車發票的第一聯,經銷商仍然要求車主任先生必須在該處購買車輛保險。
經銷商 合同規定 保險條款已在其中
在哪家購買汽車、在哪家買汽車保險,這不是消費者的權利自由嗎?為什么任先生會碰到這樣的強制搭賣保險的情況?對此,記者專門趕到上海九華福特汽車銷售公司對此事進行了解。
一位當時和任先生進行交涉過的九華福特銷售部的夏經理表示,消費者并沒有把全部的真實情況告知。當時在簽訂購車合同時,在合同上就已經寫明由經銷商承保,而消費者也已經簽字認可。
隨后,夏經理拿出經銷商保存的購車合同。在合同上,記者發現,的確有一欄寫明了由九華承保,并在四個基本險種前打了勾,而在消費者簽字部分也有車主的簽名和聯系方式。
這位夏經理表示,當時消費者要求先出保單后,才支付保險費用。可當銷售人員把保單交給消費者時,他卻表示不愿意在本店投保。綜合情況,夏經理認為是消費者違約在先,另外由于消費者所應繳納的款項也未完全付清,因此不能把發票交給消費者。
據悉,為消費者提供車險,也是經銷商常見的服務之一,這樣的優勢也很明顯,可以省去很多之間的聯系。投保汽車脫險后,經銷商可以直接為消費者辦理脫險事宜,直接與保險公司結算,不必再向消費者索要相關費用。記者提出,消費者是否可以單獨購車,另外購買車險?夏某說:“如果沒有合同,那是毫無疑問的?!辈贿^,目前汽車價格給優惠幅度越來越大,銷售人員的收入從銷售汽車中越來越少,而保車險的工資與銷售人員直接掛鉤,也是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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