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的車險種類中,盜車險是一種很實用的險種,剛買了車的新車主一般都傾向于為汽車投保一種盜車險,將損失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不過,盜竊搶險的賠償范圍也相對較多,因此,盜竊搶險的賠償范圍、免責范圍及其他有關注意事項在盜竊搶險查找時應事先明確。
廣州車主鄭先生的車最近被小偷扒竊,雖然小偷最終沒有得逞,但鎖芯已經損壞,車門無法正常使用。鄭先生想到已經投保了盜竊和營救,他立即向保險公司報告,要求賠償盜竊和搶劫車輛的注意事項。令鄭先生吃驚的是,當損壞官員趕來仔細調查時,他被告知,鎖芯和門的丟失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鄭先生很困惑,明明買了盜竊和營救保險,為什么不得到賠償呢?保險公司推卸責任了嗎?有過類似經歷的車主在發生盜竊搶劫車輛的查詢索賠時,也經常遇到像鄭先生這樣的問題。然而,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險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盜竊險的全稱是機動車整車盜竊險,只有當整車發生盜竊罪而設立盜竊罪后,保險公司才會賠償盜竊罪的損失。如果車輛沒有被偷走,只有車門等部件被小偷損壞,車內的配件(如輪胎)和物品被偷走,按照盜竊和搶救的條款,不屬于保險范圍。
保險機構之所以把單個零件的丟失排除在盜搶險的責任范圍之外,也是為了規避道德風險。當車上某個部件損壞后,如果車主謊稱被盜報案,由于盜搶的主體未丟失,保險公司無法看到已丟失零件的損壞情況,不能控制該部分的道德風險。所以,我們說保險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并非推諉責任。如此,車主在對盜搶車輛查詢理賠的過程中若得到保險公司的拒賠答復,無需過于困惑,把盜搶險的免責范圍弄明白即可。另外,車主還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購買了盜搶險,也不是車丟即賠的。按照相關規定,如發生以下行為,保險公司均不進行理賠: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或駕駛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駕駛人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保險車輛被詐騙、扣押、罰沒、查封或政府征用;因民事、經濟糾紛導致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承租人或經承租人許可使用保險車輛的駕駛人與保險車輛同時失蹤等。
當然,作為自由財產投保的商業保險,是否投保偷竊急于危險,仍然需要決定根據車輛的實際情況和環境,開車,例如一般新車很容易被盜,所以最好對新車進行保護。另外,如果你經常需要在比較偏遠的地方開車,停車場不是特別安全,那么最好考慮購買盜竊保險。但是,并不是買盜搶險一切都可以,車主在進行盜搶車輛查詢理賠時,需要注重責任范圍和避免責任范圍等,以保持良好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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