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再次強調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加快形成。作為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許多領導干部在學習和制定二級分配政策時,總是跟著走,這是令人遺憾的。舊有的城鄉二元結構思想仍然排斥農村老年人,只注重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
自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五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大多數省、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每月增加500元左右,人均養老金每月超過1000元,從而區分企業退休人員的報酬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報酬。但是,這五次大規模的資本轉移進一步擴大了城鄉差距,進一步擴大了工農差距。
作者認為,在中央財政收入連續幾年大幅增加的新形勢下,中央政府應每年向60歲以上的以老農為主的、無力供養的近1億老年人口撥款1億元。接受國家財政和社會保障基金資助的,每個基金每月給予養老金80元。(估計1億人的依據是2005年時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統計公布,全國60歲以上人口總數為14408萬人;2008年年初享受了養老金調高的企業退休人員有4432萬人,估計其中有3500萬人超過60歲;另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已領取失地農民養老保障金的農民、各種優撫對象及遺屬補助對象等,估計950萬人。)
憑什么說應給老農民發養老補貼?主要理由是現在60歲以上的老農民為我國的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作出過巨大的犧牲和貢獻!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實行趕超型工業戰略,優先發展重工業,通過實行農產品統購統銷制度、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政策、征收農業稅政策,將大量農業剩余轉化成了工業化的原始資本積累。
據中央政研室、國研中心農業投入總課題組1996年發布的《農業保護現狀、依據和政策建議》披露1950-1978年的29年中,政府提取農業剩余凈額達4500億元(按現行價計還應擴大幾十倍);1978-1994年的16年間,政府提取農業剩余凈額達12986億元。
另外,從上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在實施有償流轉經營性土地之前,全國范圍內大量農地被流轉為建設用地,幾乎全部由國家和各級政府無償征收,管理指導。所以,國家每年拿出1000億元用于給以老農民為主體的、未能領取社會養老金和其他政府性補貼的1億老人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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