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市面上傳統的壽險和健康險產品中,大部分都明確地將懷孕引起的各種事故和疾病列為除外責任,因此,對于已經懷孕的準媽媽r說,此時選擇壽險并不能滿足孕期特殊的保障需求。
另外,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風險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險公司對孕婦投保都有比較嚴格的要求。一般懷孕28周后投保,保險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產后8周才能受理。懷孕28周后,原則上不受理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以及意外險,只受理不包含懷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的普通壽險,且在投保時須進行普通身體檢查。
對于已懷孕的準媽媽r說,懷孕后選擇保險的范圍比較有限,如果有保障需求,可以考慮專門為孕婦以及即將出生的小寶寶設計的母嬰健康類保險。一般情況下,20周歲至40周歲且懷孕,懷孕期未超過28周的孕婦都可以投保。
和普通的健康險不同,這類保險是專門針對孕婦的,因此一旦投保即可生效,一方面對孕婦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進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對胎兒或新生兒的死亡、新生兒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術給予一定的保險金給付。
如某保險公司的安安婦嬰保險r保孕婦一年期身故或全殘的保障外(含疾病或意外發生的身故或全殘),若嬰兒出生后至五周歲前,確定罹患32種先天性疾病,都可獲得比較完善的保障。但需要提醒的是,這類保險的保障期一般比較短,大多為1年,但也有部分保險將對孩子的保障延長至5年。
對于目前尚未懷孕而正準備做媽媽的準媽媽r可提前做出保障準備。眼下,現在很多保險公司都已經推出了能覆蓋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險,保障女性生育期間的風險,有的以主險形式推出,有的則以附加險的形式推出。
但要提醒的是,投保這類保險切記要至少提前半年,這主要是因為女性健康險有一定的觀察期,也就是該類保險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長時間。如果蔣女士在懷孕三個月后,再選擇投保此類健康險,如果該保險觀察期是180天,那等孩子生下來才能進入合同的保險期,懷孕期間一旦發生意外和疾病,就不能獲得理賠。
因此,保險專家建議,對準備生孩子的家庭來說,如果覺得懷孕期間有保險的需要,最好在計劃懷孕期間就去投保女性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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