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協日前公布的2007年課題調研報告顯示,外來人員綜合保險面臨轉移、續保困難。那些繳費未滿一年卻要離開上海的務工人員,已繳納的養老保險不能轉移,也不能正常退還保費。
有關人士指出,目前的綜合保險險種尚顯單一,未涉及生育保險;繳費標準也不統一,在建筑單位工作的來滬務工人員的保險中甚至沒有“養老補貼”;而在具體使用上,每人每月20元的醫療費用補貼使用相當有限,不能用于看病,也不能作為住院醫藥費補貼。
理賠繁瑣也給務工人員造成不便。如較大的工傷事故調查,一般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而這些人員工作流動性較大,往往事故理賠還未完畢,工地已經轉移,死亡或傷殘者的家屬常常難以及時領到理賠款。
報告對養老保險不能轉移的問題,建議探索與各地社會保障機構開展合作,當來滬務工人員離開上海時退還其保費,并開具繳費證明,便于其在新的工作所在地繼續參與當地的相關保險。同時建議在保險內容方面增設生育保險,并統一繳費標準;所有來滬務工人員均應享有養老補貼,且適度提高綜合保險的工傷、醫療保障水平。
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始于2002年,從2005年4月起,增設了每人每月20元的日常醫藥費補貼項目。截至去年末,全市綜合保險參保人數達279萬,累計有2.9萬人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340多萬人享受到醫療保險待遇,其中1.9萬人得到大病住院醫療保險理賠,210萬人領到累計1年以上的養老補貼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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