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醫保服務人員的管理,切實維護好消費者的醫保福利,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醫保服務醫師年度誠信測評實行計分制,有利于規范醫保人員的行為。
5月1日電媒體艾福梅媒體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根據7月1日即將施行的《寧夏醫保服務醫師誠信管理辦法》,寧夏將嚴查醫保服務醫師的失信行為,若醫師違規被扣分8分以上將被暫停1個月至1年的醫保服務。
據了解,醫保服務醫師是指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診療服務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藥師及協議醫療機構、協議零售藥店其他從業人員的誠信管理參照新的管理辦法執行。
自治區醫保監控機構將對全區醫保服務醫師診療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誠信管理,主要針對下列8種行為提供虛假疾病診斷證明、病歷、處方和醫療票據等資料;允許非參保人員以參保人員名義就醫或冒用他人醫保憑證;虛記費用、將非醫保支付項目串換為醫保支付項目;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或搭車帶藥;不按照病情需要濫用大型設備檢查、貴重藥品或者向參保人員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療服務;將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收治住院、分解住院或者故意延長其住院期限;分解收費、超量開藥;違法違規或違反醫保服務協議的其他行為。
醫保服務醫師年度誠信測評實行計分制。醫保服務醫師每個自然年度初始總分為15分,由自治區醫保監控機構和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根據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扣分。同一自然年度內,醫保服務醫師扣分累計達到5分含以上的,給予勸誡;扣分累計達到8分含以上的,暫停一個月含以上三個月以下醫保服務;扣分累計達到12分含以上的,暫停三個月含以上六個月以下醫保服務;扣分累計達到15分含以上的,暫停六個月含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醫保服務。
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知道,寧夏對醫保服務醫師年度誠信測評實行計分制,有利于規范醫保人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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