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強制保險是依法強制投保的一種保險,是車主和汽車愛好者的必備保障。它可以大大減少車主的經濟負擔,解決事故發生時的糾紛。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保險,就無法登記、轉讓、年檢。一旦調查和處理,將被扣押,加倍將征收溢價。當然了,如果車主的行車記錄足夠良好,可以享受更優惠的保費!投保交通強制險,不僅是對自己的保障,也是體現個人社會責任的行為,所以各位車主要及時投保和續保。
強制交通保險的保費計算以私家車不足6個座位為例。第一年強制交通保險保費為950元。如果一年內不出現,則可減少10%。如果兩年內不出現,則可減少20%,如果三年內不出現,則可減少30%。所以安全駕車,交通強制險的費用會更優惠。反之,費率隨著出現次數上升。若在一個保單年度出險兩次,交通強制險費率上升10%,若出現傷亡事故,還會上升30%。
被保險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強制交通保險的保險責任,由被保險人依法承擔。保險公司應當按照約定對每起事故在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強制險的賠償限額
被保險人有責任時: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被保險人無責任時:
(一)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交通強制險的責任免除
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和預付款:(一)通過對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二)對所有的投保人和被保險機動車的財產損失;(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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