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擁有汽車的人越來越多,但他們的粗心大意或其他會對汽車產生一定的影響,這就要求車主了解相關的索賠知識。那么,汽車保險的具體要求是什么呢?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非常頻繁,但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快速發展,汽車保險市場也在不斷增長。近年來,汽車索賠案件越來越多,根據保險行業協會負責人的說法,車輛保險索賠主要分為五種情況
承擔全部責任。為了承擔你的汽車和另一輛車的所有損失,你應該負責修理汽車。當提出索賠時,汽車會將雙方的汽車送到自己的保險公司進行損壞和修理。修完車后,拿著對方車輛的修車發票與對方當事人一同去交警隊結案,辦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證明)。然后把事故證明和修車手續送到其保險公司,等待領回賠款。
負主要責任者。要承擔雙方車輛損失之和的大部分,一般是70%或60%。索賠時,要把雙方的車分別送到雙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兩輛車需同時到場),然后去責任大的一方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理雙方車輛。一般來說,應讓修理廠把兩輛車的修車手續分別按事故責任比例開成4份,然后,各自拿發票一同去交警大隊辦理結案手續,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證明)沒有原件,可用其復印件但須加蓋交警大隊公章。之后,雙方各持發票及交通事故證明到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負對等責任者。要承擔雙方車輛損失之和的50%。如果雙方沒有異議,交警隊一般會判各修各的車。索賠時,方法和負主要責任索賠差不多。如果是各修各的車,可以按負全部責任的方法去索賠,只是最后要把交警隊的事故證明交給保險公司。
負次要責任者。承擔雙方車輛損失之和的小部分,一般是30%或40%。索賠時,報案、定損的方法與負主要責任相同。不同的是,車將由對方的保險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還要向對方車主索要一份按責任分別開列的修車發票及修理單據,修車手續連同事故證明一起交給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不負責任的車輛和其他車輛的全部損失由另一方承擔,交通隊不扣分或罰款。沒有必要向保險公司報告,盡量減少風險記錄,使車主在更新保險時享受更多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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