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2.4億輛,隨著機動車在人們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大家對車險的關注也越來越多。那么車子出險的時候,快速理賠的流程是什么的?如果理賠出現爭議,應該如何處理?
一、車險快速理賠流程是什么?
不同保險公司在理賠程序上會有所不同,但理賠流程大致上還是相同的。第一,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傷員,迅速報案。車險條款通常規定在出險后48小時內報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如果委托他人代為報案,報案人還應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代為報案委托書;第二,定損修理;第三,提交索賠單證,領取保險賠款。
此外,在處理車輛理賠流程的時候還需要具體分為三種情況進行分析,即單方事故的處理及索賠程序、雙方事故的處理及索賠程序和多方事故的處理及索賠程序。這樣細分的結果是對理賠流程的一個細化和完善。
具體操作是怎樣的:
1、及時進行出險通知。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撥打電話報案。避免因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損失部分得不到賠償。
2、協助查勘。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
3、會同檢驗,確定損失。
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財產,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4、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保險車輛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等)及其他證明。
5、引起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二、理賠出現爭議如何處理?
因履行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當進行協商達成事故理賠協議,協商不成時,可進行投訴。如果協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后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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