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以人的生命為保險對象。壽險市場中的人壽保險可分為三類: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和人壽死亡保險。定期死亡保險也稱為定期人壽保險,是一種以被保險人在規定期間內發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險人負責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合同。此險為期不長,有時短于1年,大都是保障被保險人短期內擔任一項有可能危及生命的臨時工作,或一定時期內因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全而影響投保人的利益。由于定期保險在保險期滿前未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費就不再退還,而且定期保險費不包含儲蓄因素,因而定期保險的保險費低于任何一種人壽保險,從而使投保人只要花費極為低廉的保險費就可以得到較大的保險保障,因而這種保險對負擔能力較低而又需要保障的人最為適宜。由于有以上特點,目前定期死亡保險已被廣泛運用,此險還可以與其他各類人壽保險混合,共同組合成為各種類型的新險種來滿足多層次的需求。終身保險是指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亦是一種不附生存條件的生存保險,保險人要一直負責到被保險人死亡時為止。
壽險保費率高于固定期限保險,低于兩種保險。事實上,壽險是最接近期限的兩種保險費率,其費率構成包含儲蓄因素。
生存保險,以保險人在規定期間內的存在為保險費的支付條件。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支付保險費。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間死亡,保險費不予退還。它將被用作所有生存期屆滿的人的保險費。這里包含死亡者已繳而未償還的保險費。
生存保險主要是為了使被保險人到了一定期限后,可以領取一筆保險金以滿足其生活上的需要,一般生存保險大都與其他險種結合辦理,例如生存保險與年金保險結合成為現行的養老保險,生存保險與死亡保險結合成為兩全保險。由于這種結合使人壽保險能滿足多方面的需要,有助于壽險業務的普及和發展。
兩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時,均可領取約定保險金的一種保險。這種保險由生存保險同死亡保險合并面成,所以又稱兩全保險。兩全保險并不是將生存保險附保于死亡保險,而是兩者合一,合并考慮生存與死亡因素。因此,兩全保險無論在保險金額中或保險費中,這兩方面因素都在相互消長。第一,兩全保險的純保險費中包含著危險保險費與儲蓄保險費,其中危險保險費相對地說在逐年上升。第二,由于儲蓄保險費的逐年上升使保險費轉為責任準備金的積存部分年年上升,而相對使保險金額中的危險保險金逐年下降,最終到保險期屆滿時危險保險金額達到零。通常在兩全保險中,儲蓄因素遠遠超過危險保險費因素,于是保險人在設計壽險新險種時,為了增加危險保障的比重,就有一種多倍保障養老保險,使死亡給付的保險金可以10年倍或多倍于滿期生存給付的保險金。
此外,在壽險市場上,最流行的保險類型之一是雙重保險,它不僅保護老年人不擔心他們的老年,而且承擔著過早死亡的危險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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