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駕駛汽車其實是非常危險的,一不小心就會發生一些事故,這是很難避免的,而且事故頻度相對較高。許多車主買了他們可以買的保險,因為他們沒有經驗或照顧車輛。有的業主認為很多保險都是無用的,除了強制購買交通保險外,什么保險都不買。其實這兩種做法在某個方面說都有一定的誤區。車險投保的誤區應避免,一是避免超額投保或不足額投保,所謂超額保險,簡單說,就是車主買了輛價值10萬元的車,卻投了15萬元的保險。不足額保險則恰好相反,價值10萬元的車,只投了 8萬元的保險。對于車主來說,這兩種投保方式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對于保險金額我們國家的法律是有明確的規定的,我們一起來了解《保險法》的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部分無效。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二是避免重復保險。重復投保對于我們來說是千萬不能做的,我們需要注意的就是保險公司的老板購買汽車保險,然后再把它交給另一家保險公司。他錯誤地認為,如果發生事故,他可以得到雙重賠償。其實不然,《保險法》規 定,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復投保,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付,不值得。
1、首先是購買交強險
交強險是國家規定的強制險種,所有機動車都必須購買。有些車主在交強險的認識上存在誤區,認為買了這一險種后,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負責。然而事實并非如此,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但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
2、其次是購買三種基本商業險
即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新手上路,難免磕磕碰碰、小刮小蹭,因此車主有必要購買一份車損險。車損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需要提醒的是,這一險種的范圍并不包括機動車的被盜竊、被搶劫、玻璃單獨破碎、車輪單獨損壞等,因此在事故發生后,并非所有的車輛損失都能獲得保險公司賠付。
3、第三者責任保險
這是對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補充,也就是說根據現在的賠償標準,車主在得到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賠償后,仍需承擔相當大的賠償,所以車主還得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來轉嫁潛在的風險。第三者是指除了被保險車輛以外的東西,包括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人、動物、道路交通設施等。所謂第三者責任保險就是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導致上述人、物的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的,由保險公司來賠償。目前,保險公司規定的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金額主要有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及100萬元以上。
4、車上人員責任險
負責賠償保險車輛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車人員傷亡。這一險種的金額也由車主選擇。從目前承保的情況看,每個座位的保額以1萬~5萬元居多,司機和乘客的投保人數一般不超過保險車輛的核定座位數。
購買上述四種保險,萬一發生車禍,基本上可以轉嫁給車主的風險,從經濟的角度來看,車主自己的車險,購買這四種保險幾乎是一樣的。當然,如果業主想得到更好的保護,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購買其他的商業保險,如特殊保險、盜竊和搶險、新設備損失保險、發動機特殊損失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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