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投保的企業財產
這是指那些具有固定價值,可計算保險金額,企業對此具有保險利益的財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裝修設備;建造中的房屋、建筑物和建筑材料;機器及設備;各種工具、儀器及生產用具;作為商品存放于固定地點的交通運輸工具及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在產品、產成品或其他商品物資;已經攤銷的賬外財產等。
可以特約承保的企業財產這是指保險雙方當事人必須特別約定,才能在保險單中載明承保的財產,如金銀、珠寶、首飾、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和其他珍貴財物;鐵路、水閘、堤堰、涵洞、橋梁、碼頭、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等。
據了解,企業財產保險的責任范圍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列明的保險責任項目,包括火災、雷擊、爆炸、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洪水、暴雨、臺風、暴風、龍卷風、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另一種是保險公司對企業的特別損失承擔的責任,包括企業擁有財產所有權的自有的供電、供水、供氣設備因保險事故遭受損壞,引起停電、停水、停氣以致造成保險標的的直接損失;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為搶救保險標的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事故發生后,企業為防止或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確定保額有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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