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紅歷來是資本市場爭論最多的話題之一。以凈資產預期年化收益率(ROE)來決定分紅比率最為合理。ROE反映公司管理層對資產的增值獲得預期年化收益的能力,如果ROE低得跟國債的預期年化收益率一樣,與其將資產(現金)留在公司,還不如將其分給投資者。用ROE的高低決定分紅比率,有利于上市公司管理層提升管理能力,為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選擇適合自己的股票提供參考。
建議依照ROE的高低,分四個檔次決定分紅比率。第一檔次,若上市公司的ROE低于5%,則應當將可分配利潤的80%以現金分給投資者。因為如此低的ROE,同銀行定期存款、國債預期年化收益率差不多,投資者獲得現金分紅后完全可以投資在別的資產上,也能獲得如此預期年化收益率。如此低的ROE,還將現金留在公司,完全是浪費。第二個檔次是,ROE介于5%與12%之間,則應當將可分配利潤的50%以現金分給投資者。雖說這種預期年化收益率不算太低,但也與風險相對較低的銀行理財產品、信托、地方債及民間借貸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差不多,因此公司應當考慮投資的風險預期年化收益偏好。第三檔次是ROE在12%至20%之間,則應當將可分配利潤的30%以現金分給投資者。此時,公司可能處于發展階段,需要資金的支持,給予投資者一定的現金分紅,告訴投資者公司的財務狀況很好,現金流充足,管理層重視投資者的利益。第四檔次,若ROE高于20%,則不要求公司的分紅比率。說明公司發展很好,管理層對資產的增值能力非常強,在將來會給我們帶來很好的回報。
我們應當充分重視到現金分紅是股票的本質,沒有現金分紅的公司股票不過是一堆符號一堆籌碼,股票市場也難逃賭場的嫌疑,大家都在玩著擊鼓傳花的游戲。不管上市公司現在有沒有現金分紅,但在未來它應該能夠現金分紅。
上市公司的管理層不要只想著從市場上融資圈錢,而不回饋投資者。優秀的上市公司把所有股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真正重視投資者的利益,投資者也會把公司當成自己的公司,并以此為榮。
希望監管部門能取消紅利稅,取而代之征收資本利得稅。這樣有利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減少投資者負擔,有助于投資者樹立起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投資理念,抑制投機炒作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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