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險>保險資訊>行業動態

異地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如何辦理?

職工流動就業時,如何處理養老保險關系呢?基本養老保險轉移的手續怎樣辦理?轉移的方法如何?是否轉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養老保險如何接續?如果沒有再就業,養老保險是否可以由個人繼續繳納?

1,參保人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1)職工跨統籌范圍流動時,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由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轉移證明(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填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依據轉出地提供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等資料,并結合本地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為職工續建個人賬戶,做好個人賬戶關系的前后銜接工作?;攫B老保險基金轉移額為1998年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部分,1998年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全部。

(2)參保人員在統籌地區范圍內流動時,只辦理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養老保險基金不轉移。

2,參保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1)企業辦理參保人員減少手續時,應持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有關證明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呈報《從業人員減少呈報表》后,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職工填寫《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通知單》,并領取《接續基本養老保險告知書》,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核定后,再辦理參保人員減少相關手續。

(2)職工在與企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應查清企業是否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發生有欠費記錄,應要求原企業按規定補清基本養老保險費。(3)職工與企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如重新就業,由現用人單位負責轉移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繼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凡未實現再就業的,由本人攜帶《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個人核定繳費窗口辦理續保手續。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險知識之用;您所購買的產品保險利益等內容以保險合同載明為準。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本文標簽: 保險 人壽保險
上一篇:養老保險交多少年才可以領???養老保險繳費期限
下一篇:如何給47歲的母親選擇商業養老險?47歲的母親應該怎么選擇商業養老險?
相關文章
查看更多
同類文章
查看更多
  • 失業金領取條件、流程及標準介紹... 2026-05-03
  • 什么是長期護理保險?商業長護險... 2026-04-30
  • 車損險是否有必要購買?不同用車... 2026-04-29
  • 藍醫保中高端2026全面升級!可賠... 2026-04-23
  • 商業險包括哪些險種?商業車險和... 2026-04-14
  • 交強險怎么查詢?免費查詢渠道匯... 2026-04-14
  • 行業動態文章精選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